陈艺平律师亲办案例
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无罪辩护
来源:陈艺平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2-07
浏览量:853
李某系广西某公司的业务员,2011年李某经公司同意将公司货物出货后没有将相应货款返还公司账户,涉嫌侵占的大概金额有10余万,同年8月份,李某所在公司向南宁市警方报案。2012年1月底,南宁警方抓获李某归案。后李某家属找到本律师为其提供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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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艺平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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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朝阳路66号钻石广场12楼A座6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艺平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西正权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501*********2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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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广西-南宁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南宁市朝阳路66号钻石广场12楼A座6室